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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国税局重大事项公开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试行)

日期:2008-02-22 来源:襄樊国税内网 【选择字号: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根据《关于印发〈襄樊市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襄政公开领发[2007]1号)的要求,结合《关于印发〈中共襄樊市国家税务局党组决策重大事项同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襄国税党发[2006]20号),制定襄樊市国税局重大事项公开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重大事项公开集体讨论是指襄樊市国税局在做出重大决策的过程中,应当实行多层次、多种形式的讨论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襄樊市国税局政务公开重大决策分为局党组决策和局长办公会决策。
  一、局党组决策的重大事项范围
  1、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传达中央、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做出贯彻落实决定。
  2、讨论决定全市国税系统重大工作部署、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国税工作目标和工作要点。审定以党组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
  3、审定授权制定在全市范围内执行的税收政策和税收制度,以及国税部门内部重要工作制度。
  4、党组成员、局领导的分工与调整。
  5、研究市局副处级干部职务调整意见,呈报省局党组审批。讨论决定市局机关干部的任免、调配及奖励、处分事项。按干部管理权限决定系统干部职务的任免。
  6、审定市局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和系统市局管理的干部年度考核等次。
  7、审定市局机关、系统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及决算执行情况。按权限审定市局机关、系统设备装备购置和基建工程经费预算决算。审定上报基建项目,审定规模较大的政府采购项目。
  8、讨论市局机关和系统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工作任务和重要事项。
  9、向上级推荐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全市国税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审定;重大违纪案件的处理。
  10、局领导按分工在特殊情况下对重大事项处理后需向党组报告的问题。
  11、其他需要在局党组会议上集体讨论的重大事项。
    二、局长办公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范围
1、 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工作的安排;
2、 减、免、退税的审批
3、 其他需要在局长办公会上集体讨论的重大事项
    三、重大事项征求意见的方式
    1、系统内部征求意见;
    2、组织专家座谈会;
    3、通过互联网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4、通过报纸等新闻媒体征求意见;
    5、其他方式。
    对于重大事项征求意见,可以采用以上方式中的一种,也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征求意见。
    四、重大事项集体讨论程序
    1.对需要集体讨论的重大事项,由牵头科室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征求意见工作。征求意见的时限根据重大事项的紧急程度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决定;
    2.在征求意见工作完成后,将征求意见的情况向局领导做出书面汇报,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对由局党组决定的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对由局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经充分讨论后,由局长做出决定。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的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需发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纪要的,由办公室整理,报党组书记或局长审定签发;
    3.相关科室将党组会集体讨论做出的决定,及时公开。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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