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专项检查顺利实施;二是科学制定检查计划,合理安排检查时间,集中调配检查力量,将房地产业及建筑安装业、品牌营销总代理(总经销商)、以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料的生产加工企业和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生产企业四大行业列入专项检查范畴,严格筛选检查对象,明确检查重点和检查要求,及时加强查前培训,使检查工作做到有的放矢;三是严格执法责任,对选定行业,严格实行调账检查,坚持实行首查责任制,对因执法不严、检查不力而发生税款流失和工作被动等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过错追究;四是密切配合,积极与地税部门加强沟通,采取联合进户、资源共享等办法,尽量避免发生多头重复检查,切实为纳税人减轻负担;五是认真分析,通过查处涉税案件,深入分析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和税收政策缺陷,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搞好信息反馈,达到以查促改、以查促查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