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襄樊市樊城区国税局按照襄樊市国税局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的要求,根据市局新制定的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班, 巡查辖区内16户已开始项目开发的房地产企业,规范了6户房地产企业的纳税行为,当月共计督促入库所得税109.2万元。 他们在巡查过程中,积极宣传新企业所得税法及新出台的相关税收法规,并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的施工进度及销售情况,对取得了房屋预售收入但未按规定申报纳税的,督促其依法申报纳税。 在巡查到某房地产公司时,详细查看了企业的会计报表、申报表、原始凭证,检查了企业按揭银行的日记帐和现金日记帐,发现该企业5月份银行按揭款800多万元,预收房款600多万元,督促其缴纳企业所得税54万多元。 |